咨询热线
400-123-4657
3、交货期: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完成供货、安装、调试、并具备验收使用条件;
收费标准:本项目参照关于印发《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》的通知-豫招协[2023]002号等相关规定计费收取代理服务费。
本次中标公告在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》、《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》、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(河南省﹒南阳市)》上发布,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。
1、该项目第三标段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,故流标。 2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,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,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,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: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、②质疑项目的名称、编号、③具体、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、④事实依据、⑤必要的法律依据、⑥提出质疑的日期,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(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,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、代理事项、具体权限、期限和相关事项)携带质疑函、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,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,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。
地址: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光武街道人民路与光武路交叉口淯阳新都汇1B楼1505室